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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第初一(30篇优秀作文)

发布时间:2023-10-26 16:00:03 查看人数:65

【导语】第作文怎么写好?本文整理了30篇优秀的第初一作文,便于您了解同类优秀作文的写法,以下是第作文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作文第初一

【第1篇】狼王梦 第(2)章

毕竟人也是人,真的很聪明。鹿场东端的草棚有两层楼高,便于观察和观察。让更多的猎人在小屋上点起篝火,扛着让森林草原上所有食肉动物都颤抖的猎枪,坐在篝火旁舔水烟。这只大白狗在鹿场的栅栏外来回游荡。

现在进攻无疑是死路一条,子兰躲在远离鹿场的一丛蒿草后面耐心等待。夜露打湿了它全身的毛,湿湿的,所以它没事,它想掩盖一些它刺鼻的狼味。

晨星升起,像黑色缎子上的宝石。最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炭火,猎人在炭火旁打盹。大白狗蜷着尾巴,躺在草棚的竹梯上,把头埋在前腿之间。这只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努力工作了一整夜,累了。天快亮了,这是个安全的夜晚。他们都瘫痪了。紫岚很兴奋。已经在寒露里泡了一晚上了,需要的是偷袭的最佳时机。

它在移动。那是东风,它绕到鹿场的西端。它不仅安静,而且背风,这样无论鼻子多么灵敏,大白狗都闻不到。

栅栏是用栗子树桩和厚碗做成的。它不止一个人高,而且相当强壮。但对子兰来说,这并不是一个难题。狼的跳跃能力远超人类的想象。它不需要多大力气,只要把前爪放在粗糙的栗树皮上,跳过这个障碍物就行了。他唯一担心的是怕给鹿群造成干扰,吵醒大白狗和它的主人。马鹿的鼻子和耳朵也很敏感,马鹿多疑,容易受惊。如果有什么动静,它就会大喊大叫。让子兰踌躇不前的是,虽然鹿群在一个安全的围栏里,由猎人和大白狗严密看守,但鹿场里的马鹿在野外生活时仍然保持着晚上放哨的习惯,也就是说,在整个鹿群沉睡后,总会有一只大公鹿站在那里,眼睛盯着,耳朵竖起来警惕。

对子兰来说,这真是不友好的行为。

看来只能借助狼的智慧来进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进了一个三角形的泥塘,打了两个滚。泥巴糊满了全身,完全掩盖了狼呛鼻的气味。它不自在,经过一丛蹄钉时,它咬了一大串,叼在嘴里。然后,它悄悄爬出围栏,又观察了一遍,直到确信哨兵大公鹿、小屋里的猎人和大白狗还被蒙在鼓里,然后它以闪电般的速度跳进了一人多高的木围栏里。

紫兰弹跳的姿势美极了,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就像在表演艺术体操。在空中,它伸狼腰,收腹,屈腿,树叶慢慢落下,落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它事先已经算好了角度,所以一落地就把头转向充当哨兵的大公鹿,全身蜷缩在羊蹄甲的花束里。然后,屏住呼吸,静静地躺着。

果然不出所料,就在它落地的那一瞬间,守护大公鹿砰的一声打掉了它琥珀色的鹿角,想要咆哮。在这个关键时刻,大公鹿犹豫了一下,没有张口叫出来。

大公鹿隐约看见一束白蹄花在黑暗中缓缓飘落。大公鹿闻到一股浓郁的花香。它的优柔寡断影响了它的判断,不确定是否报警。它害怕误把一束落花当成灾难,会扰乱同伴的好梦,引起同伴的嘲笑。但是它的鹿多疑的天性对突然的移动感到不安。所以它的表达和动作都固化在想叫不叫的状态。

这是一场智慧的竞赛。

紫岚沉住气,像一块死石头一样一动不动。它的耐心终于奏效了。几分钟后,愚蠢的大公鹿相信它是一束无害的蹄甲花飞进了栅栏,于是它慢慢地展平了鹿角,缩回了脖子,放松了神经系统。就在这时,子兰突然蹿到一只已经瞄准的母鹿面前。母鹿正在睡觉,一只鹿毛茸茸的小脑袋出现在柔软的肚子下面。紫岚早就算计好了。它不能带走成年公鹿和母鹿。他们的身体太重了。它不能带他们超过一个人越过坚固的木栅栏。它只能带走鹿。它像一阵风一样扑向那只倒霉的母鹿,把嘴里的那束蹄花朝母鹿的眼皮刺去。这时,母鹿已经被狼嘴里喷出的血腥气流惊醒。她睁眼一看,是一个白色的花影,下意识地往后一靠,躲了起来。紫兰趁机把可怜的鹿脖子咬在母鹿肚子下面拖了出来。

母鹿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失去了她心爱的宝宝。

这时,守卫大公鹿看到那束蹄甲花奇怪地向鹿群走来。它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再次抬起鹿角,伸长脖子,想发出报警的吼声,但需要几秒钟。紫岚趁着这宝贵的几秒钟的空隙,嘴里叼着鹿柴,从围栏里跳了出来。

大公鹿终于咆哮起来。此刻,整群鹿被惊醒,陷入极度恐慌和骚乱。然后,大白狗的吠声,寨子里的狗叫声,猎枪的轰鸣声,划破了黎明前迦玛尔草原的宁静。

但是太晚了。子兰已经逃出了朗帕村的边界。

如果当时天气很好,下起了倾盆大雨,草原上留下的子兰的痕迹和气味完全消除,那么大白狗就很难再追踪追逐了;如果子兰嘴里叼着鹿跑回山洞,中途没有停下来,恐怕大白狗又快追不上了。

紫岚不想停顿,但是嘴里的鹿仔的生命力太脆弱了,他开始踢腿挣扎,渐渐的不动了。其实紫兰并没有咬到它致命的地方。大概是鹿仔的惊讶和震惊,窒息。这时,子兰已经带着闪烁的火光离开了鹿场。枪声,狗叫声,鹿群的骚动,都模糊得听不见。它认为自己脱离了危险,恐慌的步伐变得平静。当他碎步跑向山洞时,他摇晃着嘴里的鹿,只留下最后几口气。紫岚知道一旦猎物死亡,身体会慢慢冷却,血液会凝固。它真的很想喝热鹿血,真的很想在分娩前用鹿血滋养身体,让它干瘪的乳房肿起来。它想,稍微停顿一下,大概不会引起什么麻烦。于是,它停在一个蚂蚁包后面,迅速咬住了垂死的鹿的喉咙。立刻,一股又甜又香又粘又热的血灌进了它饥饿的嘴里,它觉得舒服又满足,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开始丰满起来。它拼命吮吸着生命的甘露,直到鹿仔的喉咙再也吸不出一滴血。他有点困了,伸了个懒腰,在溅满露珠的草叶上揉了揉狼的脸,神清气爽,又把鹿抱了起来,想回到山洞后慢慢享受。

如果子兰能预知未来,并提前知道她在蚂蚁包后面,那将导致灾难。她垂涎的鹿血,其实是一碗命运的苦酒。如果不是,她宁愿让鹿仔的血在体内慢慢冷却凝固,一口气跑回山洞。

命运不可抗拒。

当正要离开嘴里叼着鹿的蚂蚁包时,突然,一个朦胧的白色影子出现在前方黑黝黝的草丛中,紧接着是汪汪发出的两声尖锐的愤怒的狗怒吼。紫岚很惊讶,但没想到那只讨厌的大白狗一路跟着。再听,猎人的喊声从大白狗身后很远的地方传来。它不敢大意,立刻转身向荒野跑去。

白色的大狗跟着追逐。

一般来说,狼比狗跑得快。但是子兰带着一只鹿,虽然不是很重,但也是一种负担,影响它的奔跑速度。那只大白狗紧紧抓着它的屁股,摆脱不了它。如果你把鹿扔掉,它能很快摆脱大白狗,但它受不了。我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猎杀第一只鹿。怎么才能轻松扔掉?

就这样,子兰和大白狗在相隔几步远的广阔的加麦尔草原上开始了马拉松长跑。

子兰抛开它的四只脚,穿过小溪,穿过长满草的海滩,穿过臭烘烘的池塘,一路奔跑,很快逃到了加麦尔草原的边缘。前面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通向它居住的日喀山脚下的山洞,另一条通向干涸的古河道。它犹豫了一下,拐进了古河。它出于动物保护巢穴的本能,不愿意把危险引向洞穴。它就要生了,狼崽出生后无疑会在山洞里生活很久。如果他住的窝被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紫色的雾霭在鹅卵石古河中奔跑已久。黑暗的天空逐渐露出明亮的颜色,玫瑰色的黎明出现在地平线上。它已经精疲力竭了。听听他身后的大白狗。他气喘吁吁,累得连吠声都嘶哑了。从经验来看,他知道狗的主人已经被甩在后面了,但是大白狗还是没有放弃。紫岚既愤慨又不解。按照常识,狗是对付不了狼的,所以狗能在凶狼面前英勇作战,是因为它依靠主人的力量。俗话说,狗和人打架。一旦主人不在身边,狗的威望急剧下降,从勇敢的斗士变成夹着尾巴逃命的懦夫。这时,大白狗的主人早就不见了。大白狗不傻,应该知道这个。为什么它还在追他?也许大白狗吃了豹子的内脏?还是精神错乱的疯狗?紫兰想,也许这只大白狗是纯种的优秀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英雄,它的勇气和力量堪比狼。如果是这样的话,对紫兰来说就是灾难。

紫岚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大白狗不是军犬,也是普通品种。是滇北高原最常见的草狗。是郎帕村专业养鹿人安克杜养的普通家犬。大白狗既没有胆量,也没有精神错乱,所以即使远离主人,他也可以勇敢地追求,以获得主人的原谅和宽恕。

不知道是运气不好,还是狗的生物钟为零。反正大白狗连错几次就够惨的了。那天中午,在牧场上,一条蟒蛇趁一只小鹿困了,把它吞了下去;又有一天半夜,主人睡着后,溜进寨子,和一个叫希努尔的婊子幽会。结果,一只该死的豹子用嘴打开大门和铁钉,闯进鹿群,带走了一只三岁的公鹿.师傅损失惨重,当然义愤填膺,以渎职罪拿他出气。以前主人很爱它,经常把它抱在怀里,捋它的背,亲它的脸颊。由于盗窃事件接连发生,主人收回了对它的爱,避免了与它的亲密,尤其是三岁的公鹿长着四头鹿茸被豹子带走后,主人以极度厌恶的表情在它肚子上踢了两脚。与其说它的肚子被踢了,不如说它的心被踢了。它知道狗自古以来就依赖人类生存,失去了主人的宠爱,从而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它亲眼目睹了那些被主人拒绝的同伴的悲惨命运。原来主人养了一只叫罗罗的老母狗,因为衰老,整天变得懒洋洋的,腿也累坏了。她甚至不能追逐鹿。结果她被主人以十块钱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狗屠夫。等待罗罗无疑是一个滚烫的汤锅。据说,罗罗年轻时是主人不可分割的伴侣。大白狗害怕主人最终会因为它的失职和无能而拒绝它。狗没有自主权,快乐完全靠主人的恩赐。只有努力重新获得主人的宠爱,才能保证它的生存和幸福。想要重新获得主人的宠爱,一般的讨好和讨要媚态是没用的,要立功赎罪。也就是说,要杜绝马鹿——主人财富再次被盗,要抓捕敢于得罪主人的害虫。这就是大白狗的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撑,它打破常规,即使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也在不停地追赶。

大白狗从来不傻,也知道失去主人手中猎枪的后盾,独自与狼搏斗,很难占便宜。不好,就白毁了它的一生。狗的天性是不断提醒它的。停止这个危险的追逐游戏,在前方挣扎的狼意识到它并回头对自己进行反击之前迅速结束它。但当它的目光落在子兰鼓鼓的肚子上时,它不愿放弃追逐。产生一种侥幸心理。它认为前面逃跑的恶狼是无法回头反击的。肯定是因为怀孕虚弱。也许它已经完全失去了咬人的能力。这是上帝赐予自己功德赎罪的好机会。杀了这只恶狼后,他不仅能得到主人的原谅,重获宠爱,还能提高自己在狗中的地位和威望。啧啧,孤狗抓孤狼,其英雄的名声就传遍了迦玛尔草原。

在虚荣的驱使下,在运气的支持下,大白狗忘记了自己狗的缺点,继续勇敢地追赶。

【第2篇】梦殇叶莹『第四集』作文16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梦伤叶颖

莫小英

你是一朵盛开的茉莉花,却像一朵罂粟花,你知道它有毒,却被你的纯洁所吸引。

——序言第五集,四公主蒋碧雪vs丫鬟叶希言——封建恶徒vs开放迷茫娃娃。

青峰店:

悠扬,聪?钢琴从凉风寺里发出回声。看来紫轩又要上场了。上下两手之间出现的是一种悲哀,仿佛有什么心事。

歌的最后,眼睛里带着艳丽的裙摆,是一个击掌的声音:“七兄弟的演奏技巧越来越完美了,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教教我怎么演奏?"

“姐姐过奖了,七弟姐姐,请赐教。不知道姐姐有没有来我青风寺。有什么事吗?”紫萱微微点头,他的指尖在琴弦之间忙碌着,他又弹奏了一遍《云水禅心》的曲子。其间,他从未见过毕学。

毕雪还在笑。这么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紫轩的莫莫。不过这次毕雪的笑容很阴险:“今天听说七哥从凌霄山带来了一个叫叶锡彦的丫鬟。我觉得她天生聪明,做事很认真,长得很帅。”说到这里,碧雪脸上的笑容显得狰狞。她用最快的速度调整自己的笑容,保持自己淑女的美丽形象:“我很喜欢我妹妹。碰巧我在薛飞馆缺一个女仆。不知道七哥能不能把她借给我?”

紫轩还在弹,但琴声透露出一丝慌乱:“既然姐姐这么喜欢她,不如让七哥尊重服从。”

毕雪不是一个懂钢琴的人,所以她没有听出紫轩钢琴里的一丝慌乱。只是她对紫轩的表现很不满意。不过也罢,既然他已经答应借给她叶锡妍,那么.不要怪她残忍!

第二天,在毕雪面前,彦希穿着宫女的制服,彦希微微鞠躬,在心里搜索着宫女在宫剧里看到的那句话:“宫女叶锡彦看到了四公主。”

毕雪似乎对彦希的表现很满意:“请起来。”

彦希有着水汪汪的冰蓝色瞳孔,让人心痛,皮肤很白,在宫女衣服的衬托下,美得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仙女。毕雪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她真的不相信世界上有这种事。呵,窈窕的女人,哪怕是大皇子,钟离国身边真正的女人郝轩,冷酷而温柔,也抵不上彦希的两三分美貌。出生在莫莫的紫轩自然会带她回来。

毕雪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个宫女的打扮是如此的美丽优雅。毕雪从来没见过一个能穿上宫女衣服的女人有这样的魅力。

“夕颜,给我倒杯茶。”

xi颜莲慢慢走着,顺从地倒了一杯茶。可见她倒茶很熟练。

茶来的时候,碧雪轻描淡写的看了彦希一眼,然后喝了口茶。

“夕颜,你泡的茶太难喝了吧?”碧水皱起眉头。

彦希不解地看着毕雪,眼睛里满是不解:“不,我的泡茶技术应该不差……”

彦希想起了过去。每次她都带着幸福的微笑泡茶。她还记得爸爸,一个对茶要求很严格的老师,夸她泡茶技术好。为什么是现在.

毕雪气冲冲地看着走了神的彦希,把手中的茶泼在彦希身上,打断了彦希的思绪:“区区一个婢女,竟敢顶撞主人?”

但是,毕雪不得不承认,她从来没有喝过这么棒的茶。

喜烟被泼了茶,却不敢抱怨。其实她心里有个涟漪:你家的丫鬟怎么了?你的女仆也是人。你的婢女该不该因讨好主人而放弃尊严?

毕雪看着彦希,心想:“彦希,如果燕店有一段时间没人打扫了,我不知道,你愿意打扫吗?”

彦希聪明地笑了:“当然,打扫房子是我的强项。”

毕雪讽刺地笑了。看来她真的不知道若言寺的后果。这样更好:“你回来我给你奖励。”

当彦希刚到达若炎宫时,他看到了大量的月季花。阳光下,他们非常美丽,非常蛊惑人心。彦希只想上去闻闻,然后她想到了医生对自己的警告:她对花粉过敏。

彦希不得不捂住鼻子,小心地在大房子里走来走去,小心地打扫。

当彦希回到雪宫时,已经是晚上了。

毕雪看到彦希时,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就被某种复杂的东西笼罩住了。她神奇地从手里拿出一个椭圆形的水果,看起来像一个小版本的榴莲。

“这是给你的奖励。”毕雪笑着说道。

彦希受宠若惊:“你的女仆彦希感谢四公主。”

“我已经用水洗过了,你.快吃吧。”毕雪的表情有点不耐烦。

彦希整个下午都在打扫房间,自然她很累了。她拿起水果吞下去。毕雪满意地看着她,轻轻地张开了嘴唇。“你已经累了一下午了。去休息吧。”

彦希没有说话,她的脸上充满了痛苦,然后她晕倒了。

毕雪满意地笑了:“叶锡彦,你得罪我江碧雪就是这样!”

这时,门被撞开了,然后,在毕雪面前,沈涵玲的脸上满是紧张。他投怀送抱,和彦希一起跑了出去.

“本集结束”

【第3篇】第一次走夜路作文6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每当黑夜像大网织进天空,我就信心满满地独自走在街上,不禁想起第一次夜行。

那是秋天一个宁静的夜晚。我是奶奶家的客人。回来的时候,我妈让我尽量一个人走回家。看着她匆匆的背影,我有点不知所措。

街道两旁的路灯忽上忽下,就像我的心一样,总觉得有一只鹿在跑来跑去。怀着忐忑的心情,我开始往前走,走了几步后停下来环顾四周,生怕遇到什么坏人。紧张伴随了我漫长的旅途,夜越来越深。地球与黑暗完全融为一体。风婆婆跑去凑热闹,打开了风兜。此刻,风很大,树叶相互碰撞,在风中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打破了夜晚的寂静。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沙沙的声音就像是千万只恶魔在大声吼叫,太可怕了!我的脚好像被牢牢地钉在地上,不敢往前走。

风仍然咆哮着,弄乱了我整洁的头发,我冷得直发抖。我心想: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只是有点黑。你怕什么?我给自己打气,鼓起勇气向前走。

没走几步,一双绿色的眼睛出现在我眼前,却突然消失了。这一定是幻觉!没有!绿眼睛又出现了。我不禁想起了《封神榜》里的狐狸。我眼珠一转,捡起一块小石头想扔。哈!开枪!原来是野猫!野猫喵喵了两声,夹着尾巴跑了。

“没什么!”我骄傲地大叫:“晚上走路不可怕!”我信心十足,大步流星,一阵风似地走回家。它在短时间内成功到达。

我妈见我克服了胆怯,夸我是个勇敢的孩子。

我终于体会到一个道理:自信可以赶走恐惧,成功往往是自信和勇气的结合。

【第4篇】狼王梦 第(6)章

然而黑小子一点也不理解他的心情,继续在他身边流连,把脸颊贴在腿上,那是一副天真无邪的女孩可爱的样子。瞬间,紫兰狼的铁石心肠就动摇了。真的,黑小子没毛病。我们为什么要如此粗鲁地对待他?但这种动摇只持续了几秒钟,一种更强烈的情感战胜了母性的软弱和动摇。它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堕落成一个卑躬屈膝的狗娘养的吗?会不会因为没有实用价值的温暖而毁了宝宝美好的未来?

蓝魂、双发和梅梅都蹲在山洞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狼崽正处于性格塑造的关键阶段。如果这个示范失败了,会影响他们整个身心的发展。

因此,子兰再次举起前爪,走到黑子的额头扇。这一次,扇得更凶了,锋利的狼爪在黑小子的眉毛上割了一个血淋淋的洞,黑小子腾空四脚,狠狠地砸在洞壁上。

黑人男孩从喉咙里挤出一连串低沉的尖叫声。他的声音嘶哑,像一个恶毒的诅咒,他用充满仇恨的眼睛盯着子兰看了很久。那种景象,就像冰雪浸透的石头,冰冷而坚硬。这是一个叛离的愿景。

黑小子是纯种的狼,血管里流着血,心脏在胸腔里跳动。狼的残忍野蛮不乏其人。以前因为被紫兰过度的母爱浸透,暂时压抑了本性。一旦此刻温暖的面纱被撕开,狼崽们就很容易恢复原形。

看着黑小子狰狞的脸,紫岚应该是高兴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竭尽全力地挑起事端。但奇怪的是,它不仅一点都不开心,还像一团棉花塞在它的心里,让它恐慌。有一种惆怅送不走,有一种沉重的失落。淘气可爱又被施了魔法的宝宝已经不存在了,母子温情相拥的场景只能在回忆和梦境中重现。温暖的感情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不仅迷人,还让狼着迷。紫兰知道这是毒素,但很难放弃。可惜它改变不了狼的生活方式。

加油小子,是时候伸出爪子张开嘴去抢香喷喷的牛奶了!

事实上,没有它的召唤和教导,黑人男孩在没有任何老师帮助的情况下冲进了他的怀里,抓着他的乳房,咬着他的乳房,一起吮吸着殷红的血液和白色的乳汁。疼的几乎要咬掉黑小子的耳朵。

就在这时,它瞥见了蹲在洞穴角落里的蓝魂、双发、媚骨,他的眼睛神奇地变成了一种可怕的奇怪的景象,让他不寒而栗。

不,它应该高兴,它想。

幼崽断奶了。

因为紫兰的偏爱和以提供充足食物为主,黑小子出奇的强壮,脖子粗,臀部圆,比蓝魂、双毛、梅梅高半个肩胛骨。黑狼毛细而有光泽,只有半岁多一点。乍一看像是半个头的公狼。更让子兰欣慰的是,黑仔也有精神早熟的倾向,很少和弟妹打滚嬉闹。他顽皮孩子气的行为似乎一夜之间消失了。每当蓝魂、双毛和梅梅在山洞里玩追扑游戏时,黑小子总是站在一边表示不屑。有点孤独。然而,子兰觉得孤独实际上是一种优秀和高尚品格的标志。当年的黑桑,没有一个能以任何方式打打闹闹在一起的朋友。有的嫉妒它不想靠近,有的害怕它不敢靠近,有的因为害怕而回避,不合群是因为它优越,天生就是身居高位的狼王。

紫岚并不担心黑小子性格孤僻。

断奶后,幼狼可以吃得很好,四只狼宝宝几乎每顿饭都会吞下一只小羊。紫岚在缓解撕裂和撕咬乳房的痛苦的同时,比以前更加努力了。一大早,她就要去山里找吃的,不仅要填饱肚子,还要把新鲜的猎物拖回山洞。

那天,子兰拖着一只雪鸡回到窝里,绕过了山岬。远远地,她看见黑仔站在洞口,藤蔓上的白花映衬着它。紫兰又惊又喜。惊讶的是黑子违背了它的再三警告,没有躲在洞穴深处耐心等待它捕猎回来,而是跑到了洞里。洞外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到处都是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开心的是黑小子真的很了不起。一般半岁的小狼崽,爪子还比较弱,离开母狼的监护后不敢出窝,往往会表现出过度的警惕和小心。它们必须听到它熟悉的叫声,闻到它熟悉的气味,才能跑出洞穴,争夺它带回的猎物。这种谨慎将持续到一岁。随着爪子越来越锋利,撕咬技巧越来越完美,小狼就敢一个人跑出窝了。

黑小子的魄力是同龄狼崽的两倍!

黑小子看到它的身影,高兴的嚎叫起来,跳出山洞,急切的从它嘴里抢走了雪鸡。

紫兰犹豫了一下,面对黑小子的冒险行为,不知道该责备还是鼓励他。站在母性的立场上,毫无疑问,应该用严厉的手段给黑人男孩一个教训,以后禁止冒这种不必要的风险。要知道,站在洞口就相当于把自己没有防御能力的生命暴露给食肉猛兽。但从培养未来狼王的角度来说,对黑小子表现出来的超级勇气,不仅要制止,还要纵容鼓励。只有先进的教育,才能造就出优秀的“超级狼”。子兰又想起了黑桑。黑桑从小就很勇敢。她一岁的时候,就敢一个人闯进羚羊群,在公羊的尖角下咬小羊。可以说,超越年龄的魄力,是未来成为狼王的必备素质。

想到这里,子兰松开了嘴角的雪鸡,让黑人男孩把它带走。这相当于告诉黑人男孩,他妈妈很欣赏你站在洞口的勇敢行为。这只雪鸡是给你的奖励。如果你能继续把它发扬光大,你就能比你的兄弟姐妹得到更多的食物。

这个黑人男孩真的没有辜负子兰的期望,他变得越来越大胆。他出去打猎,不仅跑到洞里玩,有时还跑到洞外的草丛里追老鼠。有一次,一只灰毛的兔子刚好路过山洞,黑小子追了它一英里,才在清沟的山泉边抓住它的猎物。当黑人男孩拖着灰毛野兔蹒跚着回到子兰时,子兰比在冰雪中咬大公鹿脖子上的血管快乐十倍。当同龄的小狼崽不敢出窝的时候,黑仔已经可以一个人在山里捕猎兔子了。那么,当同龄的狼崽走进丛林的时候,黑仔可能已经变成了一只身心都成熟的大公狼了。

尽管如此,子兰总是为这个黑人男孩的安全感到欣慰。是母狼,无法摆脱母性的担忧。它以洞穴为轴,探索了方圆几英里范围内的所有山脉。它搜索得非常仔细,甚至没有漏一个洞和一块石头。很好,没有发现威胁幼狼生存的粪便和野兽痕迹,如老虎、豹子、熊、野猪、蟒蛇等。这些洞穴隐藏而安全。

紫岚这才放下心来。

它无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高耸的日曲卡雪山陡峭的悬崖上栖息着一只金雕。金鹰是一种食肉猛禽,鹰中的英雄,有一对铁爪子和像铁钩一样的喙,能捕食比自己身体重三到五倍的动物。今天一大早,他就离开窝去山里找吃的。它渴望抓到肥羊或美味的岩鸽,但今天它运气不好,太阳一直在升起,但它什么也没发现。就在它饿的时候,它在山洞上空盘旋。它美丽的黄褐色羽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它巨大的翅膀时而自由展开,一个个摇曳,鼓鼓的荣耀云朵,时而静止不动,任由山风吹拂,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滑翔。突然,它锐利的目光发现,在无风的山麓有一根藤,一个黑人小伙走了出来。哦,有一个动物藏身的洞穴。金鹰俯瞰大地,视野开阔。它对淡黄色眼睛的敏感度堪比人类复杂的雷达。他眨眨眼睛,看到黑家伙是只小狼,热情减半。它能捕食兔子、小羊和鹿,甚至敢啄有毒的眼镜蛇,但它害怕狼。狼的机敏在日光雪山是出了名的,从空中偷袭成功是极其困难的;锋利的狼牙很容易咬掉鹰爪和翅膀。很有可能他们会弄巧成拙,成为饿狼的食物。金雕不会冒险攻击狼,直到它们绝对饥饿。当然,他现在看到的是一只几乎没有防御能力的小狼,但是小狼敢在山洞里出去玩,必须有母狼的陪伴和监督。保护幼崽的母狼更加凶猛,更加桀骜不驯。

金雕吞了一口口水,试图拍拍翅膀飞到别处寻找食物,但奇怪的是,在它的视网膜下,为什么没有母狼?洞外的野花五彩缤纷,年轻的黑狼在追逐一只小松鼠,好悠闲。狡猾的母狼会躲在附近的黑暗里等着它潜下去咬爪子吗?不完全是。母狼不会冒险用幼崽做诱饵。而且洞前有一片平坦的草地,两边树林稀疏,清沟有一股清泉。没有藏身之处。它能清楚地看到草叶上的七只瓢虫,即使母狼想躲,也逃不出它的视线。金鹰对此很有信心。母狼唯一的可能就是躲在爬满藤蔓的山洞里。金雕转动翅膀,借助斜射的阳光,准确的投射在洞口的藤蔓上。来回摇摆。如果母狼真的躲在山洞里,她会被金鹰可怕的投影吵醒,惊慌失措地跳出来营救她的幼崽。

但是山洞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金鹰很兴奋。看来他很幸运。母狼不在附近。也许他去迦玛尔草原觅食了。他还没猎过狼,很想尝尝狼肉的味道。它在高空突然半合上翅膀,急速滑向地面。它的翅膀摩擦着空气,劈开山风,发出轻微的声响。一条美丽的俯冲线从蓝天中闪现,一个可怕的投影掠过大地,鹰爪直指小狼的头骨。

黑人男孩正在追一只淘气的金毛松鼠。小松鼠蹦蹦跳跳,跳上树枝,跳下草地,逗得黑小子心里痒痒的。小松鼠翘起深红色蓬松的尾巴,坐在离地一米左右的树枝上摘鸡素果吃。黑人男孩垂涎三尺,只是想反抗。突然,一个奇怪的黑色影子出现在绿草上,静静地移动着。这时候,如果黑孩子撒开蹄子,钻进不远处的荆棘丛,就可以躲过这场灾难。但它毕竟年轻,缺乏生存经验,没有意识到草地上移动的影子是金鹰向它俯冲的可怕投影。它还是觉得好笑。当投影迅速向它靠近,变得越来越厚,最后完全笼罩住它时,它发现情况不妙,迅速转身向山洞逃去。唉,狼怎么能逃过展翅飞翔的金鹰呢?黑小子没逃几步。随着一阵血腥的风声,他的脖子和后背同时被几把锋利的刀戳中。他还没来得及呻吟,他的四只脚已经离开了地面,全身都脱了下来。黑小子是一只勇敢的小狼。即使处于绝境,他也没有瘫痪。而是勇敢地扭动着身体,在金鹰的肚子上咬了一口。不幸的是,它的刺还没有完全变硬,所以它只咬掉几根金色的秃鹰毛,连同深红色的狼血一起扔在绿草地上。

大吼一声,金雕低下头,用锋利的喙使劲啄黑男孩的眼睛。突然,黑人男孩的眼睛变暗了.这时,子兰正在迦玛草原上追逐一只迷途的甜獐。

黄昏时分,当子兰拖着香曲穿过夕阳回到山洞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看着乱七八糟的精雕细刻的头发和草地上冻住的狼血,它知道发生了什么。它的母爱破碎了。高耸的日曲卡雪山山顶上有一个小黑点在空中盘旋,就是那只金雕毁了它苦心培育的“超级狼”。它只能对着天空徒然尖叫,发泄它的愤慨。为什么上帝总是如此不公平,为什么命运总是如此残酷,为什么不幸总是落在它的紫色阴霾上?

也怪自己太粗心,也怪自己太急于培养未来的狼王,以至于黑小子过早地走出山洞,走进了严酷的丛林。也许,这就是命运对自己野心的惩罚。在与命运的斗争中又输了一轮,输得很惨。不,它永远不会屈服。好狼绝不会向坏运气屈服!

它凄厉的嚎叫声惊醒了洞穴中的蓝魂、双毛和媚骨,而三只狼崽整齐地排成一字形,站在紫岚面前。躺在紫色雾霭和狼崽之间的,是刚刚捕获并被咬掉的甜獐。

湘曲狭长丑陋的脸毫无生气,古铜色的体毛披上一层玫瑰色的晚霞。

突然,紫兰跳上死去的香獐,疯狂地咬住香獐的肚子,拔出血肉模糊的内脏,然后用冰冷的目光盯着蓝魂。

看看这好吃的心肝。在过去,只有黑人男孩有权享受它。黑人男孩死了。现在轮到你了,蓝魂,来,来,吃下这双心肝!现在轮到你来代替黑小子了。

【第5篇】完美都市生活第十一集作文3000字-初中初一作文

第二章xi越狱

在w国——的国际交警站

“王亚坤,我来了。”利奥走进办公室。

"来吧,尚晨在监狱里很开心,后天一早就要开始审判了."王亚坤一边看视频一边说。

“我能去看看他吗?”

“当然.其中六人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都在牢房里。”

“嗯?你就这么怕他们逃走?”

“我想看看陈上友有多好……”

“总之,我们一定不能粗心……”

“放心吧,我自有分寸,不会让他逃走的……”

".但愿如此……”利奥走出办公室。

不久,利奥来到了尚晨的牢房。

“没想到,里欧,我们第三次见面竟然是在这样的地方?”尚晨冷笑道。

“我也很惊讶,但是没有办法。不管王亚坤接手什么案子,2-3天就能解决。”利奥笑了。

“那他当初为什么不接这个案子?”

“一般不接案子,”

“这太瞧不起我的尚晨了,我是一个骄傲的贵族。”

"尚晨,我们后天会审问你,所以请安静地等着."

".我很期待,利奥….”

“你逃不掉的,尚晨……”

"…"

“不过,你没死……”

“呵呵,我的命很大!”

“原来,没有你,雅-王坤抓不到我,没有你的推理,跟他在一起?我根本抓不住我。”

“不一定是这样。王亚坤的办案方式和一般人不一样。”

“看得出来,短短半天就能抓到我,太棒了。”

"…"

"利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罪犯不是我?"

“当然.我想了想……”

“会怎么样?”

“你会被判无罪。”

“如果我坦白,你会放过他们吗?”

".不会……”

“哦,利奥,我告诉你,我总有一天会逃走的,你信不信?”

".我等着瞧……”

“那我就杀了王亚坤……”

".无论你说什么……”

"…"

“那么,再见,尚晨。”利奥转身走开了。

“明天见。”

这个被抓被拖的家伙,我好想看看你是怎么从最高的国际警察局逃出来的!但是他会怎么做.

哼,狮子座,明天是王亚坤的阵亡将士纪念日,你等着瞧吧,我已经计划好了一切…

"王亚坤,尚晨告诉我他要越狱了."利奥推开办公室的门。

".哈哈哈哈?您说什么?越狱?不可能,我现在就亲自监视尚晨。”王亚坤关了电视,起身要走。

“好吧,那我就在这里袖手旁观。”

“等着瞧吧!越狱。”

“啊……”

“嗯……”

“哼,这就是国际警察局的警卫?”肖——拍了拍手。

“真是浪费……”杨一莲连看都没看警卫一眼。

“切,真菜!”殳俏和孙刘庚踢了躺在地上的两名警察一脚。

“老板,我们撤吧。”金钱贪欲冲了过来。

“哦?这么快就来,快把警服拿走!”尚晨自豪地说。

“老板,你怎么逃出来的?”乔兴奋地问。

“以后再说吧,撤!”尚晨挥挥手,六个人迅速离开了现场。

“我们要去哪里?”杨易问道。

“卫生间。”尚晨急忙说道。

同时,——

“啊.很晚了……”王亚坤笑了。

“化妆成了警察?嗯,这里猫那么多,你抓不到六只老鼠?”王亚坤说完,快步向办公室跑去。

“杨毅,你和钱贪心不足赶紧换上警服,孙刘庚和也是,快!”尚晨踩到了躺在浴室地板上的四名警卫。

“小云,你也是,快!”尚晨说着,解开了他的衣服。

“嗯……”肖——答应道。

两分钟后,——

“戴上帽子,两人一组,走不同的路,看看路上的标志,在兵工厂集合!”尚晨急忙说道。

“收到!”另外两组人不慌不忙地出发了。

“走!”对肖说。

“里欧,出事了!”王亚坤慢慢走近办公室。

“怎么了!"利奥急忙问道。

“尚晨逃走了。”王亚坤缓缓说道。

“不可能!我就是去看!”利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喂,封锁所有出口,从现在开始任何人不得进出!”王亚坤对着收音机大喊。

”尚晨开始行动得如此之快.这是……”利奥有点不高兴。

“他逃不掉的……”王亚坤缓缓说道。

“嗯……”利奥点点头。

“看,杨易,他们来了!”殳俏小声对尚晨说。

“老板,我们到了。”杨易向尚晨汇报。

“很好。”尚晨走到武器库门口附近的指纹识别机前。

“我现在该怎么办?”肖——问。

“放心吧,刚才我已经提取了警卫的指纹。”尚晨说他会把提取的指纹贴在手上,然后按在指纹识别器上。

“迪!确认指纹和门已经打开。”电脑的声音出来了。

六个人飞快地跑进武器库,尚晨张开嘴说:“现在没人胡说八道了。大家选一把枪,赶紧撤!”

“王亚坤,兵工厂已经开了!”利奥喊道。

“什么?"王亚坤一路小跑来到监视器前。

“尚晨打算怎么办?”王亚坤自言自语道。

啊!就是这样!这就是尚晨杀死王亚坤的意思吗?如果是这样,王亚坤就有危险了。以他的性格…

“陈尚太放肆了!敢在我的地盘上胡作非为是不可原谅的。我要自己去现场!利奥,你留下来!”王亚坤说完就跑了出去。

果然!尚晨亲自数了数王亚坤!现在王亚坤有危险,但是他这么冷静,我该怎么办?

“给老子让开!”殳俏手持冲锋枪,遭到狂轰滥炸,死里逃生。

“让开!”孙刘庚正用猎枪胡乱射击。

“咦,三楼撤成功了。”陈微微一笑。

“去你妈的!”钱贪婪的扛着榴弹炮,轰炸守卫。

“哈哈,二楼突破。”陈对更加满意。

“请让开……”小拿着机枪,打死了一楼的警卫。

“哼哈哈哈!突破一楼!成功!”尚晨笑了。

“别动,尚晨。”王亚坤拿起手枪,从后面顶住了尚晨的后脑勺。

“不要乱来!王亚坤!”乔喊道。

“你把枪放下!放下!”王亚坤吼了起来。

“把枪放下。”尚晨平静地说。

“不许动!”王亚坤给尚晨戴上手铐,一只手紧紧卡住尚晨的脖子,另一只手拿着枪指着范晓芸等人。

“哼.再见,王亚坤!”尚晨大喝一声。

“啊……”王亚坤渐渐松开了卡在尚晨脖子上的手,另一只手里的手枪掉在了地上。

“王亚坤!”利奥大叫一声,跑了出去。

“哈哈哈哈!杨易,干得好!"尚晨笑了。

“没什么……”杨易一手拿着狙击枪从二楼走了下来。

“尚晨,我会和你战斗!”利奥冲了上来。

“别管他,都撤退!”陈用商用手枪指着狮子座,一声令下,他们迅速退出了大楼。

“该死……”利奥无助地站着。

“这次我不会杀你,但下次你就不会这么幸运了……”尚晨看了一眼利奥,转身撤离。

尚晨盯着一架直升机,挥手让每个人都上飞机。

“起飞!”尚晨喊道,直升机开始慢慢垂直上升。

w ——州议会

“喂,你逃走了吗?”

“是的.看来可能很难再抓住他们了,迈克。

“的确,王亚坤已经死了。我应该找人帮我破案。”迈克喝了一口咖啡。

“是彼得吗?”

“是的,就是那个家伙……”

“我马上联系你。”

“但是.嘿嘿,尚晨的话很深刻……”迈克挠了挠头,用右手里的小勺子搅拌咖啡。

“是哪一句?”

“如果呢.尚晨不是囚犯吗?”迈克意味深长地说。

"迈克,电话接通了。"

“你好,彼得,我是迈克。”

“是什么?”

“帮我破案,抓住尚晨。”

“你在哪里?我现在就去。”

“我在w国。”

“好的.但是我们说好的……”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

“那么,再见。”

“再见,彼得。”

王亚坤死了,神秘的迈克和彼得出现了。他们和利奥会逮捕尚晨和他的团伙吗?还是两名侦探会成为尚晨手下的牺牲品?

【第6篇】阳泉与烟花梦雨 第一章 初识银铃

那是一个漆黑的夏夜,是——年6月底的一个雨季。在最后一节课结束之前,雨下得很大。夏玲对一个大头同学开玩笑说:“大头,大头,雨,人家有伞,我有大头。”阳泉等同学哈哈大笑,把“怎么回家”“别淋湿了”之类的说法完全藏了起来,只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放学后,雨下得越来越大,学生们用书包捂着头跑回家。阳泉就那样跑着,突然一只可爱的小猫映入他的眼帘,浑身湿漉漉的,但看起来很可爱。阳泉跑过来,拍了拍小猫的头,说:“可怜的小猫,雨下得好大,一会儿别躲了。哦,救救这只可爱的小猫!”说着,他从书包里拿出一元钱,去旁边的小超市买了一根香肠,给了可爱又可怜的小猫。小猫慢慢吃着,阳泉把它捡起来。满地的泥水和雨水毫不犹豫地与阳泉分享。

阳泉回到家,看到家里人还没回来,马上把小猫放进了自己的房间。然后她去厨房冰箱拿出一根香肠。当她回到家时,她把它递给了小猫。阳泉静静地看着小猫。那是一只灵性的、可爱的、可怜的小猫。小猫看起来很害羞,但它用爪子举起了香肠。像是给国王的宝物,交换后归还阳泉。阳泉看着可爱的背影,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于洋回来了,看到阳泉正和一只可爱的小猫玩耍。他说:“哦,兄弟,你又捡了一只小猫?”阳泉听了,说:“什么意思,第一次!”小猫灵性地跑进了杨钰的怀里。当然,遍布全身的泥巴和雨水也毫不犹豫地与杨钰分享。于洋说:“爸爸妈妈马上就要回来了,看到地上的泥水一定会生气的!所以,你擦地板,我给小猫洗澡!”过了很久,终于完成了,小猫变得又白又白,洁白无瑕的头发光滑得像上了油,圆圆的脑袋,两只大眼睛闪闪发光,变得更加可爱。

阳泉说:“赶紧做作业!尽量在爸爸妈妈回家之前完成吧!”可是杨玉却说:“哥哥,明天是星期六!”阳泉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学!周一就要期末考试了!”于洋只好说:“好,来,我们复习!”小猫开心的看着开心的兄妹:“喵!”

晚上,爸爸妈妈回来了。阳泉对阳玉说;“小玉,我去问问家里能不能养猫。看看小猫。”于洋调皮地吐了吐舌头,高兴地回答:“好——!”阳泉走后,于洋把小猫放进了一个小盒子里,但在把小猫放进盒子里的那一刻,小猫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它有着长长的头发,是蓝色的,像蓝宝石一样;有大眼睛,水汪汪的,亮晶晶的,蓝色的,好看的;头上戴着一个金钗,上面有一颗美丽的蓝宝石,就像她的眼睛;上身穿着小背心,是粉色的;穿着短裙,白色的,像盛开的白雪莲,每只手上戴着一个手镯,都是贝壳做的,非常漂亮。于洋看到它时非常惊讶。这时,于洋听到脚步声,对女孩说:“快躲起来。”女孩回答“哦”,然后转身消失了。杨玉看得目瞪口呆,惊讶得张大了嘴。

这时,门开了,阳泉进来了。于洋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哦,兄弟,是你。吓死我了。”阳泉笑着说:“呵呵,爸爸妈妈同意了,让我带小猫去看看吧。”阳泉扫视了一下屋子,嘀咕道:“喂,小猫呢?”这时,天花板上有一个闪着银光的东西慢慢从上面下来。刹那间,它变成了一个小女孩,嘟着嘴说:“嘻嘻,给你!”阳泉大惊,结结巴巴道:“你.你是谁?”于洋也很惊讶,然后高兴地说:“哦,她被那只小猫改变了!”“哦,”阳泉莫名其妙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女孩摇着长长的弯曲睫毛,红色的小嘴微微翘起,露出两个又圆又深的酒窝。她天真地笑了笑,说:“哈哈,你真可爱!不过,如果你想知道我的名字,你得先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要求。”阳泉好像很大方,拖着长音说:“没问题!”女孩说:“今天下雨了。我想和你呆几天。”于洋领先她哥哥一步,说道:“是的,想呆多少天就呆多少天,没关系。不用担心你的父母。有诺诺!”女孩疑惑地说:“诺诺?我不知道,对了,我叫银铃。”阳泉和阳玉异口同声道:“银铃!你好,很高兴见到你。”

【第7篇】青萍之末第七回(转载)作文1200字-初中初一作文

第七次在清平结束

陈?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新老师莫伊渐渐脱下了学生精神,渐渐熟悉了学生,真正像老师一样融入了学生的生活。

至于他的语文课,很受欢迎。因为moi年纪小,也不是很穷(虽然也包含了一些自恋的成分),更重要的是他并没有完全被中国的教育体制禁锢,对学生普遍比较宽容,比如今天的作文课。

高中的作文课一直很枯燥,除了莫伊的课。2个小时的课往往占去了他一半以上的阅读和举例赏析,但音准的起伏往往带着大家从长城到天涯海角,从节日到亲人去世的悲痛,从烦躁的高中生活到虚无缥缈的天堂,再加上无时无刻不在的深情表演和各种值得大家模仿推广的小动作,简直是高中生在各种课业负担下的享受。更何况几乎每个学生的写作水平都得到了适当的表扬,写作水平总是以几何倍数增长。

“刚才有同学问我他为什么没拿到作文本。我让他看看周围同学的作文有没有。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结果?”莫伊上课时总是很困惑。

“不是我发的,肯定是老师忘了改。”这些学生总是和莫伊自由交谈。

“答案是正确的,没有加分,这篇作文真的不是任何人发的。但是,理由不对。主要是因为你这次的作文都会作为评论,也就是说“莫伊顿顿了顿”,每个人的作文都有自己的独特和美好。”

教室里顿时炸开了,“什么,都好?看来老师还是不愿意得罪人!”

“看他怎么评论!”

“首先,我特别表扬李莉,她的作文题目是《凄凄惨惨戚戚》。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是李清照的一句话。学习用诗作为话题,本身就不简单。没有一定的文学素养是不可能做到的。更可贵的是作者用得非常贴切。这样的话题引出了作者黄昏时的悲情故事。这真是一门美丽的语言。每一句话都充满了爱。”

被表扬的李丽,脸绷得紧紧的,从心底里掩饰不住笑意。虽然他是班上唯一一个和朱妍竞争的人,但他的作文第一次被公开表扬。他微微歪着头,看到朱妍的善意夹杂着他的祝贺。

但是,看到这一切的莫伊老师,头晕目眩,觉得不对劲。

“接下来是精彩话题,兰艺《向历史说再见》,白若年,我过去的脸."

蓝衣是学校一班穿浅蓝色衣服的陌生男生,但他一直是个独来独往的人,听到自己的名字念出来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然而白若则不同,她兴奋地和他的同桌朱妍谈起一些事情,简直高兴到了极点。

“结构及其优秀……”

“美丽的语言……”

……

每个人都不得不佩服莫伊,这对他来说真的很难。每篇作文都读得那么仔细,每个人都找到了最值得骄傲的地方。

“所以,为了奖励大家,今天的作文课就不用写作文了。这里有些《小小说》 《读者》,拿去吧!”

“哇,老师万岁!”moi真的很理解学生的心理。

【第8篇】第一章:无瑕——万物出世作文7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无瑕——万物皆生

天地之初,有全能之神,造实力派:阳为佛,阴为道;两者的结合就是宇宙神力,但有人在结合的时候攻击心灵,魔法从此诞生。魔法诞生的时候一切都很悲惨,魔法被全能的上帝封印在黑暗的海洋里直到…

一个婴儿的哭声打破了全能圣殿内殿的寂静。万能的上帝的儿子诞生了。这时,全能的上帝伤痕累累地回来了。他把所有剩余的力气都投入到儿子的身体里。他把他所有的先进仪器、武器和神器放进田蓉的包里,把田蓉的包以一种无形的形式运进他儿子的身体里。他送自己的鲲鹏,让鲲鹏

万能的上帝是人、神、魔三界中最强的生物。他是万能的,所以人们称他为万能的上帝,他有与世界万物交流的先天能力。万能的上帝,因为无敌,常常被孤独所困扰,直到恶魔世界出现极端魔兽。极限魔兽依靠吸收领主的魔法来维持自己的身体。他的尸体是大唐大和尚唐玄奘的尸体后被极端魔兽带走的。所以极限魔兽的魔力得到了极大的加强,他吸收了魔兽之地和原来的冥界之王。几百万年来,极限魔兽一直想打败全能的上帝,所以他培养了一套邪恶的技能,每天练习自己的魔法技能。他年年吸他们的灵力,包括神、仙、魔、佛。极限魔兽也变得越来越厉害,直到能和全能的上帝打成平手。

这一天,魔兽世界终于要征服宇宙了,于是它带领一群来自恶魔世界的人偷袭了宇宙神殿。结果,当宇宙神的生命危在旦夕时,宇宙神的孩子诞生了。万能的上帝用心读着写着遗书:我儿子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死了。我想给儿子取名为万物,让他永远记得保护万物。

一切都被鲲鹏送到了一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里没有一个孩子,也没有一个女人,看到一个大娃娃从天上掉下来很开心,就收养了他。他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和一个包。包里有许多药丸和一个玉佩。

【第9篇】第三方作文4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母爱是一团巨大的火焰”。昨晚我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我胆小,但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喜欢恐怖片。昨晚9点多。我以为我不会害怕,因为不可怕。但是刚刚躺在床上,我惊讶于自己的想象力如此丰富,吓人的面孔一张张出现在脑海里。这种恐怖的感觉让我窒息!我祈祷明天早上能快点到,所以一直熬到1点。

当时我就想到了我妈。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她的卧室,想让她和我一起睡。当我看到她睡得很香时,我不忍心叫醒她。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一阵眩晕袭来,我吓得靠在墙上。几秒钟后,我感觉好多了。我去给我妈打电话。我叫醒她后,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因为觉得恶心还是别的,还是想不通。

睡在妈妈旁边,妈妈的安全感让我不再害怕!她身上的味道让我忍不住投入她的怀抱!母爱在那一刻得到升华!

虽然这件事只持续了10分钟,但它给我的启示却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它就像一束光,照亮了我内心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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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第一次离家出走作文900字-初中初一作文

人的一生就像出生时的一张白纸,所以第一次经历就像画笔。正是有了许多最初的经历,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

“冯,70分。”讲台上的老师慢慢宣读我的成绩。眼里似乎有一丝失望。老师不说话了,我看到一张写满“x”的试卷递给我。我好难过,一个人盯着这张试卷。我从来没有被我的好成绩打击这么大。老师以后会怎么看我?我觉得。

下课铃响了,我拿起书包,软绵绵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次考试我认真准备了很久,可以说是信心满满。没想到会这样。我的自信随着这张试卷跌入了无尽的深渊。

“我回来了,”我虚弱地喊了一声,轻轻关上门。“我拿到了考试成绩。”我一踏进家门,就迎来了两张充满期待的脸:“考试怎么样?”一定很不错!”“七十。”我轻声说,声音小得像蚊子,但还是逃不过父母敏感的耳朵。我看到父母脸上的表情从微笑变成了愤怒,眼里喷着愤怒的火焰,好像要吃了我。然后他劈头盖脸就给我上了一课。本来我心情就不好。听完他们的话,我的怒火稍稍上升,整个人变成了一座即将喷发的巨大火山。这时,我抑郁的情绪爆发了,冲父母吼道:“我考不好跟你有什么关系?" !"说完,他砰的一声关上门,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只留下父母失望的眼神。

月亮出来了,风吹来了。天很冷,我忍不住发抖。黄昏时分,我看到路边有一对母子。小男孩踮起脚给妈妈擦汗,妈妈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我不禁想起自己:在我准备考试的那段时间,父亲每天早起上班挣钱,为了回来送我去考试,没有跟领导请假,被扣了半个月工资;我妈每天早晚都给我做,我看书的时候给我端来热茶,半夜起来给我掖被子。这不都是深爱吗?我回头看了看开着灯的小房子,突然觉得好温暖好可爱。为什么要因为一次失败就和最亲近的人闹翻?值得吗?

不值钱。

考不好,可以重来,失去家人。我拿不回来了。

我转身向开灯的地方走去。推开门,爸妈正忙着热饭,看见我回来,赶紧出来接我。我可以清楚地看到,爱就在他们的眼里。妈妈只想张嘴说点什么,但我抢先了一步:

“爸爸,妈妈,我爱你。”

河南省平顶山市沾河区第二十七中学冯:

【第11篇】第一次为母亲做饭_第一次作文350字

妈妈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妈小的时候其实挺漂亮的。看着她的照片,我们可以看到她乌黑的头发又长又光滑,眼睛里总是露出一丝光芒,脸上没有任何皱纹。然而现在我妈老了。虽然她的头发还是黑的,但是没有年轻时感觉的那么顺滑。她平时为我付出很多,今天我就做一件事补偿我妈。

今天妈妈病了,我让她躺在床上,我来做饭。我不会做饭,所以我想煮粥。我从冰箱里拿出红豆、红枣、花生,和米饭一起打包。然后洗了白米,把米放进锅里,加了些水,把准备好的红豆、红枣、花生倒进电饭煲,盖上锅盖,插上电源,按下开关。我开始等粥烧开。

过了十几分钟,锅开了,才看到像是一场热闹的运动会,不停的翻腾。我把锅盖上,让他们盖一会儿。大概二十分钟后,热腾腾的白热气腾腾的粥就好了!

我端了一碗,加了点糖,搅拌了一下,然后端给我妈。妈妈吃了之后赞不绝口!

【第12篇】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作文500字-初中初一作文

生活中,我们想要的太多,以至于不敢去想。难道你不知道梦想是要用真心去设计,用努力去实现的吗?现实不能面对幻想,必须付诸行动,否则,再多的愿望也只是幻想。

因为要实现的愿望太多,竞争自然会渗透到现实的角落。商业,入学考试,申请,甚至生存空间都需要竞争。更多的竞争必然导致麻木。你只知道你要超越别人才能赢。但是不知道如何一起分享,一起进步。时间长了,只能养成“井底之蛙——坐井观天”的愚蠢行为。学习上有这种东西。坐在同一个教室里互相帮助学习是很常见的。但是,有人这样说:“教他真傻,你自己不是有竞争对手吗?”更有甚者,他说:“要想帮助,就去帮助那些永远赶不上自己的学生。”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人要做力所能及的事却不得不失败?竞争有那么残酷吗?竞争对手有那么可怕吗?我太可怕了,我无法面对懦弱。人们不是常说:“友谊第一,竞争第二”吗?为什么不能不把成绩当重要?虽然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需要尽一切努力去奋斗和奋斗。但是不能把扭曲的灰色竞争变成阳光竞争吗?坦诚相待,摒弃一切被负面角色误导的东西,开诚布公地相互学习,让竞争成为推动我们共同发展的源泉,让竞争促进我们的全面发展。

虽然“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话往往指的是体育,但在竞争已经渗透到生活的今天,它应该脱离狭小的空间,渗透到现实的每一个角落。

【第13篇】阳泉与烟花梦雨 第二章 银铃的故事

(上一篇续)

于洋焦急地说,“银玲,你为什么要呆在我家?你为什么不回家?”

银铃睁着眼睛,看起来很可爱,说:“你真的想听吗?”

阳泉也很着急,说:“当然,快说!”

银玲缓缓道:“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是未来的人。22世纪,发生了一场世界大战。结果地球消失了,人也没地方住了。然而,一个人发现了一个和地球一样好的世界,那就是我的星球。我们一开始和人类和睦相处,后来一些坏人开始杀我们的祖先,但也有一些好人反抗敌人。我是我们星球的公主,我们星球是梦雨世界,敌人星球是烟火世界,这是一个可怕的星球。我是梦雨世界的公主。太无聊了,我用“超空间”来到这里。然而,由于技术差,我成了一只猫。只有用真情实感的力量才能化解。你救了我!”

阳泉道:“呵呵!没关系。”

于洋焦急地问,“啊?地球在22世纪毁灭了?可怜的地球。”

银铃拍了拍于洋的肩膀说:“没关系,那是我们的星球!”

阳泉道:“是的,但我还是不能担心地球。顺便说一下,诺诺出生于23世纪,是一种地球生物。地球在23世纪没有毁灭。”

于洋的表情充满了疑惑,脸上布满了问号,说:“对,不如用‘非时间机器’去看未来!”

阳泉一脸赞许的说:“好吧,银玲,你也去。”

银铃似乎明白了,道:“超空间?”

阳泉点头说:“差不多。”

说完,阳泉领着铃铛进了诺诺。其实入口在衣柜门口,一般是普通衣柜。但是,只要说“nono starts”然后打开衣柜,就可以直接进入nono。阳泉一直控制着方向,嘴巴也不闲着。他对银玲说:“22世纪是什么时候?”左右看看,铃儿说:“大概是2112吧!”阳泉道:“嗯,2112年5月!”

一分钟后,声音的nono号说:“不好意思,你去过的地方不存在,可能是时间的原因。地球最后一次出现是在2011年10月2日13: 35: 42。”阳泉道:“唉,地球真的消失了,我们何不看看最后的地球!”于洋和银玲异口同声地说:“好,再看看。”然而电脑却说:“时间特警要求封锁这个时间隧道,请回到起点!倒计时三分钟。”阳泉无奈地说:“好,回去!”辜莞允以超过光速的速度回到了现代。

阳泉很生气,说:“讨厌的人不珍惜资源,不保护环境,唉!鄙视人类!”

于洋问:“哥哥,别生气。对了,银玲,那些人为什么要霸占你?”

银铃道:“他们要剑王的剑。”

阳泉恢复了天真活泼,问银玲:“哎呀,大王的剑呢?”

银玲见阳泉没有生气,就笑着说:“在人们心里,传说是这样的。”

此刻.

突然,一个金色的身影飞了过来,紧接着一个响亮的声音:“诺诺!”

贝尔大吃一惊,急忙掏出剑来刺飞影。

辜莞允大叫:“别捅,是我,我知道阳泉。”

阳泉马上说:“银铃,别捅他,他是我们的朋友。”

铃儿听了,放下剑道:“哦,可是传说中的敌人,一切都是这样。”

辜莞允喊道,“那绝对不是我。嘿,看看你出汗的样子。你做了什么?

在诺诺的不断追问下,阳泉不好意思说实话。

辜莞允没有生气。他说:“没事。我们只关注假设的未来。可能是那样,也可能是安全的。'

他们都是“哦”.

这时,阳泉的妈妈喊道:“阳泉,小雨,诺诺,吃饭。”

于洋答应了,然后说:“走,我们吃饭吧!”

铃声说:“那我呢?”

阳泉道:“告诉我妈!没关系。”

的确,阳泉的父母同意了,给银玲弄了个房间。事实上,他们只看到了表面,却没有看到诺诺的功劳。

银玲感激地对阳泉的父母说:“谢谢。”

阳泉父母笑着说:“不客气。”

【第14篇】baby天使我爱你第三十八章作文100字-初中初一作文

喜欢就转过去。没有别的了。那些曾经爱上你的少年,总有一天会忘记的。总有一天你会不再理解原来的狂热。所以,如果能记住这样年轻又年轻的心情就更好了。

如果你喜欢一个偶像,请去听演唱会,亲自去,亲眼看看他,好好看看他。

因为舞台上的生活可能会持续很久,也可能稍纵即逝。你不知道他属于哪一种。

你无法预测发光需要多少时间,也无法猜测下一秒它会消失在哪里。

你什么?我不知道,什么?你抓不住。他是你感知世界中不可替代的整体,但他也是你未知世界中永不相交的一个点。

如果你喜欢一个偶像,请让你妈妈知道,因为我妈妈最爱你,你也深爱着他。

一个很近,一个很远,你是两个不相关的生物在同一个空间结合的凝聚点。

告诉她你很喜欢他,甚至很爱他,可能不被理解。即使不懂,也会心安理得。

不需要太刻意太直接。可以是简单的提示。妈妈,听着,你觉得他怎么样?他是一个伟大的歌手。

让他心爱的人如果在亲爱的母亲眼里没有自然,留下片刻的印象。

如果你喜欢一个偶像,请为他写一些文字,而不是追求美好和精确,只是淡淡地记录下你所有的想法和震颤,所有的真实和感受,所有的阳光和悲伤。

爱如水般蔓延,浸润你的神经,抚摸你的指尖,温柔地爱抚你敏感的心。

多多少少写一些关于他的话,零碎的写下自己的心路历程,不要让心情在岁月中消失。

不求深刻,但求简单。写下生活在你世界里的他。

如果你喜欢一个偶像,请小心翼翼的喊他的名字,用一种模糊的,令人窒息的,清晰的,虔诚的,温柔的,放纵的声音。

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在每一个迷茫的瞬间,在每一声患得患失的叹息里,在每一次被幸福感动的眩晕感里,在每一个想念他的夜晚,我轻轻呼唤他的名字。

认真发好每一个音,屏住呼吸读一遍,一个念头起起落落,露出桥下刻骨铭心的水。

如果你喜欢一个偶像,请为了他学会更好的生活。

那个已经慢慢渗透到你生活中的男孩,那个经常让你热泪盈眶的男孩,那个笑容干净甜美的男孩,那个无论你怎么长大都想叫他孩子的男孩。

你在最美好的瞬间遇到了最好的男人,但上天不让你们相遇。

他在最华丽的舞台,光华相遇,歌舞,华丽;

而你在最普通的街上,行色匆匆,头也在涌动。

两点之间的距离只是少了点,没有别的,仿佛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

如果你爱他,请为他找到你人生的支点,不要为他失去既定的轨迹,关掉电脑时回归平静,承担起原来的角色,从哪里走到哪里。

因为你深爱的男人就是这样一个骄傲的男人,他努力的去解释自己的不愿意,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所以你用尽全力去爱他。

因为爱他就是爱自己,爱因为他而变得温柔的自己。爱他是天性,是命运,是天性。

不辜负自己的生活,就要努力给别人的生活添加美好的元素,努力保留自己遇到的美好的东西。

他一样,你也一样。

【第15篇】“第一”的感叹何时到

极热刚刚过去,秋雨使温度计里的酒精充满了空气,寒意冲走了树上的黄叶。夏天树叶上满是蝉鸣,大概到现在都已经筋疲力尽了。也许这时候他们不会厌倦害怕寒冷,但还是有一些欢迎的意思。

带着稻花香的冷风还在肆无忌惮地敲打着绿叶。在甜丝丝的空气中,人们总是会忘乎所以,病毒会在这一刻利用这一点。一片绿叶病了,就在春夏脱下绿衫,早早裹上一件黄棉袄。病毒再次疯狂肆虐,很快其他叶子都换上了新衣服。

寒风不再凉爽,九月的太阳不再照耀。鹅经过后,留下的不仅仅是声音,还有孤独和忧郁。树上的绿叶已经不复存在,换来的是肆虐的黄风。秋风扫落叶,寒风犹存,蒙古、俄罗斯来的寒流更是雪上加霜。温度计里的酒精会一次次下降,但不会停在零。

叶子也知道秋天来了,冬天也不远了,“高处不胜寒”。与其被树枝上的寒风虐待,不如早点回到地球母亲的怀抱。

趁着秋风,一只黄色的蝴蝶从树枝上飘落下来。它轻,一阵秋风就能让它晕,它重,在有限的重力作用下,秋风也无法让它起飞。优雅,扇叶波浪的蕾丝总是令人陶醉。它敏捷,在空中反复720度旋转。秋风未尽,就降落了,但似乎还在空中飞翔,边死边死。

又是一阵秋风。随着第一只蝴蝶的示范,这次登陆的人更多了。他们轻,他们重,他们优雅,他们敏捷,但他们都在你完成之前着陆了。当你还想找到第一只蝴蝶的时候,你已经在找他上千次了,只知道你在穿越黄金之地。

然而,不管它们有多轻、多重、多优雅、多敏捷,人们总是倾向于有红叶和黄花。即使在秋天,也很难看到它们的——片黄叶。没错,当今社会,各种花展如火如荼,但“黄叶展”却是闻所未闻,甚至连人们一听到这个名字都会忍不住笑出来。

自金代陶渊明以来,赞菊屡见不鲜。自从“停车坐爱林峰之夜”以来,讴歌红叶的人络绎不绝。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秋风扫落叶,满城金甲”的感叹。

第一个来了,第二个不远了,但是“第一”的感叹什么时候来?

讲师:沈玉玲

【第16篇】第一次独自睡觉作文400字-初中初一作文

第一次一个人睡觉

罗,广东省惠州市张老师母亲的教室:11岁(小学五年级)

指导员:张寿泉

第一次一个人睡真的很恐怖。只要你克服恐惧,你就会没事。

在一个雷鸣般的夜晚,由于父母不在家,我躺在床上,看着花团锦簇的天花板,天渐渐黑了,什么也看不见。“呜呜呜”一个声音传入我的耳朵。这一刻,我以为地狱来了,我总是害怕得发抖。我差点哭了起来,但我觉得我又是一个堂堂的南子涵了。我不能害怕这些声音。男人要自力更生!

想了想,脸上什么都没有就睡了,心里却一直忐忑不安,怕坏人。突然看到窗帘微微抖动,吓得我浑身发抖!但这时我眼皮一直往下动,就甜甜地睡着了。

早上在一起的时候才知道,晚上害怕是因为没有勇敢面对,那些坏人起不来!只要你在睡觉的时候克服对外界的恐惧,你就不再害怕一个人睡觉了。

【第17篇】军训日记第四天500字

时间过得真快。今天是我们精灵班军训的第四天。经过这么多天的训练,孩子们逐渐融入了这种严格而艰苦的军训生活。现在走路可以昂首挺胸,但是很骄傲!

一大早,场地刚刚被温暖的阳光覆盖,我们的训练又开始了。早上,我们主要练习军事体操。教师首先向孩子解释和演示要领。教官话音刚落,孩子们都举起了手,跃跃欲试。在阳光下,孩子们不怕辛苦,一遍又一遍地喊:吼,吼,吼,吼.汗水慢慢从额头渗出,但是大家的动作都越来越标准,就像小兵一样,英姿飒爽。中午,伴着凉爽的小雨,孩子们美美地睡着了。

下午,我们继续快速行军训练。早上的艰苦训练并没有让孩子表现出疲劳,但大家还是精神奕奕。

军训第四天,孩子身体上很辛苦,但是大家都没有放弃。“军训”是一个浸透汗水的词,却用“坚持不懈”来诠释!我相信经过这么多天的训练,孩子们不仅身体强壮,精力充沛,而且意志坚定,都有钢铁般的毅力。我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展现自己更好的一面。

【第18篇】我那难忘的第一次作文5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我难忘的第一次

我有过许多第一次,但我记得最多的是第一次当班会的主持人。

我从来不想在班会上发言或表演,更不想当主持人。谁知道,周一,班主任给了我和我同桌一个艰巨的任务,就是做班会的主持人。当我和同桌刚刚听到老师对我们说的时候,我突然失去了理智。我从来没有站在讲台上,但是被老师提升为主持人,心里变得很紧张。

当主持人要先写台词的时候,写台词真的很难,不仅费脑子,还需要老师一遍又一遍的重写。写台词的时候要准备好班会的程序和发言人的姓名,布置好黑板。关于主持人的事情太多了!

班会的日子越来越近,心情越来越紧张。当我走上讲台时,我的心像兔子一样怦怦直跳。我尽力张嘴念着准备好的台词,心里慢慢平静下来。虽然我尽力了,还是读错了几个字。讲台下面传来凳子的声音和同学的笑声。脸立刻红了,努力稳定情绪,再也不敢念错别字了。

节目层出不穷,一个比一个好。所有的学生都对我们的小说节目感到惊讶,对他们没有上台感到沮丧。感觉自己作为主持人真的很有才华。

最后班主任总结班会。老师对我们主持的班会很满意,我们很开心。我真的希望我们下次能不要紧张,做得更好。

这是我第一次当主持人,也是我第一次挑战自己,这让我明白,如果我有勇气,我就不会做坏事。

【第19篇】神驹(第一部)校传?第一章?

“快点,快点,今天是开学第一天,你得留下好印象。”米米,就像一张薄薄的纸,被西盟的朵拉牵着走。西梦朵是个急性子的女人。她跑得太快了,甚至看不到前面。突然,一件不幸的事情发生在十字路口。她打人了。三个人都摔倒了,坐在地上。这个叫徐孟茜的人是高富帅人,简称“面瘫”。他也是有名的男扮女装的,有个鸡肚子,但是西梦朵没有问“世界”,她也不认识他。

西梦多赶紧站起来,把困倦的女人叫出来,迅速向面瘫男道歉。他站起来,掸掸灰尘,傲慢地说:“没关系,我从来不在乎‘女士’。”他把重点放在“夫人”的二儿子身上,显然是怀着别的意图,但单纯的西盟多听不出这口气,开心地冲他笑笑:“你好有绅士风度。”面瘫男也给了她一个假笑:“谢谢。”但是我心里说,你这个贱人,打我一顿说对不起你觉得你会没事吗?这是我在巴黎定制的装腔作势,弄得脏兮兮的,还敢冲我笑。真的叫“讲个吻”。不要让我再见到你,否则,我会头也不回地离开。

西蒙多看着他。“他是个好人。”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嗡嗡声,“哦,不,我要迟到了。”随即拉着米米向学校的方向跑去。

到了学校,面瘫男就在那里。他没有看到西盟多,只是低头看着书。西盟多给自己和米米找了个座位。当米米坐下时,他又睡着了。西盟多叹了口气,放下书包。他走到面瘫男面前,笑着说:“你也在这里上学吗?”

面瘫男还是没抬头没看她:“胡说!”面瘫男以为自己是班里又一个粉丝,所以不屑掉这两个字。西盟多有点失望。她以为他没有原谅她,于是赶紧道歉:“对不起。”

这时,面瘫男终于抬头看着她。面瘫男有点好奇:“为什么道歉?小姐,我的记忆里好像不认识你。”

“啊?”西盟多有点惊讶。“你不认识我,但是我今天早上不小心撞到你了。”

面瘫男不屑道:“切,你们女生是不是太疯狂了,现在为了和我搞好关系还用欺骗?你是不是有点太搞笑了?”

西盟多还是不了解情况,只是有点生气,就不说话了,若无其事的回到座位上。

看了面瘫男一眼,觉得自己说的没错:“切。”狠狠地看了她一眼,继续看书。

这时,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西盟多惊呆了。

(本章结尾)下期更精彩。记得看。拜拜。下期见。

【第20篇】第一次遇见你——梦中丝路作文700字-初中初一作文

只有靠近你的时候才能感受到你的气息,但是我放弃了这个选择,我只是偶然遇见了你。

在那个宁静的下午,我第一次遇见了你。在古代,你有一个美丽的名字:——丝绸之路。盛唐,驼铃清脆的声音久久回荡。曾经的繁华,只留下一串难忘的回忆。

摸着纸上古老而沧桑的地名:喀什、沙车、从岭、大岳——终于找到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名字——楼兰,楼兰的故国,曾经无比繁华。目前只有废墟,楼兰,这个在梦里不断出现的地方展现在我们面前。塔里木河改道,罗布泊干涸,居民背井离乡。今天,只有坚强的胡杨和身后的罗布泊,在等待塔里木河随废墟回归故土,那是一片没有鸟能飞的“死亡之海”。痛苦地闭上眼睛,仿佛看到一群骆驼走来,骆驼的铃铛旋律优美地响着,响着——个铃铛,响着——个铃铛。睁开眼睛,沙漠依旧无人居住,在天堂,它拒绝和我一起哭泣。

一页又一页,每一页都是冷冰冰的数字,每一张图片都像是一系列醒目的伤痕。窗外,明亮的城市已经完全忘记了你。只有躲在角落里的人才会想你。丝绸之路你会哭吗?

我哭了。

茫茫大漠,风吹黄沙,夕阳似血,孤烟直。再荒凉的地方,总会有美丽的风景。循着古乐的声音,我发现了莫高窟,莫高窟,那无比高大的洞窟,真的很雄伟,但在我眼里,有一种无法掩饰的苍凉。我讨厌,讨厌那个王道士。为了几块钱,我把几百卷经书送给了那些所谓的“探险队”。我讨厌,讨厌那些掠食者,以考古的名义交易。不,那不是交易,那是掠夺。一盒烟叶换几百本书多可笑!但是恨又有什么用呢?再怎么讨厌,眼神也是黯淡的,鼓声载歌载舞,莫高窟没有仇恨。

从月下到正午,已过午夜,大地沉睡,只有我和丝绸之路还醒着,泪流满面。

【第21篇】第一次参加演讲比赛作文700字-初中初一作文

学校将于周一举行《让世界充满爱》阅读演讲比赛。令我惊讶的是,老师和学生们选择了我和另外两个学生代表全班参加比赛!当时真的很紧张,很激动,很得意,但又担心自己不会上台演讲。老师和班干部看到了我的想法,鼓励我说:“不要怕,发挥好,一定要讲水平,为班级争光。”我不得不点头表示同意。虽然我同意,但心里还是忐忑不安,但为了班级的荣誉,我鼓起勇气,坚定了信心,积极准备每天的演讲。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周一就来了。演讲开始时,每个班的学生都相继发言。他们演讲的内容丰富多彩,有“爱”的意思。他们生动流畅的演讲赢得了所有学生的阵阵掌声,热烈的掌声不断。我也觉得他们有丰富的演讲经验。轮到我了,心里七上八下像十五个水桶,腿都不听使唤了,还在发抖。我不知道我走上讲台有多难。我傻乎乎地站着,心里七上八下地翻腾着,五脏六腑似乎都在动。我是班里的班长,经常在同学面前讲话,但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讲话。我站在讲台上,刚报完演讲的题目,心里跳得厉害,不敢低头看台下。突然看到老师鼓励的眼神,仿佛在对我说:“别怕,大胆说。”在老师的鼓励下,我鼓起勇气开始演讲。说来也怪,一说起那种恐惧,我紧张的心情就消失了,所有的感情都投入到了演讲中,却因为声音有点哑而没有进入半决赛。但是老师没有批评我,因为老师告诉我:“这只是一个练习,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当时特别抱歉。虽然没有进入复赛,但也希望其他同学演讲成功。从这次比赛中,我学到:“学习是灯,努力是油,想点亮就要加油。”同时我也明白了列宁爷爷说的话:“我们无时无刻不在锻炼意志。”做任何事,你都会“芝麻开花高。”

【第22篇】重返地球第53章激烈的战斗作文1000字-初中初一作文

轮廓隐约出现。林回头,看到了他眼中的杀机。“哼,宁死也不拼,呼……”他手里的剑似乎充满了力量,他盯着黑气的轮廓。

像一头骄傲的狮子,站在森林前面,发出凶猛的吼声,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布满鳞片散发出黑色的气体,隐约看到一些紫色。一条又长又尖的尾巴来回摆动,鳞片看起来无可挑剔。普通武器应该伤不到。林平静下来,只观察了一小会儿。在这个关键时刻,他忘记了害怕。他找到一个地方,——上面长满了鳞片,但是它的尾巴和头上没有鳞片。应该是最脆弱的地方!

雄狮向前迈了一步,突然来到林面前。“嗬!”它朝林吼道:“无知的东西,撤退!否则只有一条死路!”林被这吼声惊呆了。他突然抓错了地方,但一时说不上来,赶紧逃到了左边。“哈哈哈!怎么才能逃出我的手掌心?”骄傲的狮子又跳了起来,林抓住这个机会,看到了另一边的土地。他尽了最大的勇气,立即产生了。“啊!”林冉过去,用他手里已经准备好的剑使劲刺着,然后“噗——”的一声,剑直插对方的头下。

林急忙拔出剑来,一股浓浓的紫黑色液体涌了出来。林抓住机会冲到雕像前。“敖!——”一声怪叫,林不禁放慢脚步,转过身来,看见那双愤怒的眼睛和更鲜红的东西疯狂地跑着,带着碎石和灰尘。“吼!让你死得痛快!”不知道什么时候对方的脚下伸出了一把长剑。估计靠近他们的任何部位都很容易被切掉。林急忙跑回来,向雕像跑去。虽然速度没有对方快,但他终于跑到了雕像前。

林扔下手中的剑,跑去抓雕像手中的剑。当林的手靠近剑时,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剑身上爆发出来。林急忙闭上眼睛,摸索着剑柄。“啊!白光!别过来!”骄傲的狮子失去了以前的雄姿,以极快的速度后退。林有足够的时间拿出他的剑。“打——”林正在给许立打电话。手渐渐握紧了雕像手中的剑柄。“啊!——”全身的力气都倾注到了林的手里,他用尽全力想要把它拉出来,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刺眼的白光消失了。林不禁感到身后一股寒意,心里升起了一丝恐惧。

“你!敢惊扰神明,非死不可!”骄傲的狮子疯狂地叫道。

然后,对方又拼命冲了过来。林连忙看了看地面,刚才的剑早就被扔在了远处的地上。“难受!”林大叫糟糕。如果你以前捡,那就太晚了!

林再一次转身盯着雕像,用手轻轻抚摸着那亮绿色的物质。“hu——”带来一阵风,雕像像布一样倒了下去,手里拿着剑和项链,卷轴散落一地。

“啊!大神鲁迪!”骄傲的狮子突然停下来,在他停下来的地方鞠了一躬。

【第23篇】第一次采蘑菇_关于第一次的作文600字

昨晚雨下得很大。爸爸说:“今天雨下得很大。明天南方小树林里肯定有很多蘑菇!”我一听,就激动起来,激动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们明天一起去采蘑菇吧!”妈妈说:“好的。”我太激动了,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一早我喊我妈。我们匆匆赶路。我一边走,一边走到树林里,到处都是拳头大小的蘑菇,以为我们可以满载而归,于是加快了脚步。

终于来到了小树林,我和妈妈迫不及待地冲进去,眼前的景象让我们的性爱变得凉爽。没有拳头大的蘑菇。我甚至没有看到蘑菇的影子。母亲抱怨道:“你父亲胡说八道。我们回去吧。”我和妈妈说:“既然来了,怎么能放弃呢?前方还有一片森林。我们去那里看看。”

于是我和妈妈踏上了新的征程。不一会儿,一片茂密的森林出现在我们眼前。我往里面看,很吓人。妈妈说:“你敢进去吗?”我说:“你做人怕什么?”于是我鼓足勇气走了进去。然后我妈也跟着进来了。我睁大眼睛在草丛中仔细搜寻。突然,几个小蘑菇映入我的眼帘。我高兴得大叫:“妈妈,妈妈,我找到蘑菇了。”妈妈走过来看了看,说:“这个蘑菇太小了。我们懒得挑。我们要采大蘑菇。”我们继续搜索,但是哪里有大蘑菇的影子!就在这时,我们遇到了一个“同事”,他告诉我们,这里的蘑菇虽然小,但是很好吃。于是我们又去上班了。我们疯狂地用两种方式采蘑菇……很快我们就采了很多。看着满满一袋蘑菇,说不出的开心。付出才有回报。

第一次采蘑菇,有一次愉快的经历,让我回味无穷。

【第24篇】baby天使我爱你第十五章(下)作文1000字-初中初一作文

孟玲很快接通了门罗的声音。“你足够勇敢保护我。我的小心思是无穷无尽的。谢谢你们一起走了这么久,一起回到凉爽的深秋。”

“给你我的手,像一只温柔的野兽,给广袤的草原自由。我们会有小手大手,一起郊游。今天不要想太多。”到现在,我也放下了勇气,包括深情的唱这首歌。我以前的个性真的不再属于我,而是一个异常温柔的秋荷。

在最后的关键时刻,“你是我的梦,像北方的风,却能帮我旋律哀鸣。我们的手很大,我们的手很大。今天加油,向昨天招手。”只要最后一个“四步舞”结束,就真的结束了.

“啊……”是哪个混蛋!敢拿石头砸我脚踝,明明是故意捣乱,我问观众?看,只看到.社郎,是他!幸好这位小姐练了几年功夫,才勉强晃了一下。没太影响比赛,但是我的脚,为什么每次都是你受伤?

“谢谢,我们的节目结束了!”终于结束了,我的脚会在结束前重复同样的错误.结束的时候,我会软软的坐在舞台上,不是害怕,而是紧张.

“秋荷,你没事吧?”就在大家跑向投票箱的时候,李泽浩走到台上帮我。“你刚才看到谁用石头打你了吗?”诧异的看着他,连和我一起表演的人都不知道我被击中了。他怎么知道的?

“你,你怎么看?”深呼吸,可以放松了,胜败在人后,不知道我会不会赢?

李泽浩在隐瞒什么!我说得对吗?“这个,刚才看你看到的东西,太小心了,碰巧看到一块石头扔向你……”这个人有多奇怪?昨晚的酒还没醒吗?

我和李泽昊走下舞台,可惜又看到了金。“我看泽浩没仔细看吧?”应该很迷人吧!“昨晚看他的背影。和他现在的样子和语气完全不一样。他死了!

“金,你们学校的人真的很大度,一次又一次地和我合不来。准确的说,他们跟我的脚合不来。不知道谁缺德,拿石头砸我。你们学校真是个好老师!”真不知道是我运气不好还是真的巧合。嘿!逍遥在哪里?她在哪?为什么没了?是吗.

“哟,秋荷的妹妹,不会是我们学校的人吧。经过昨天的事件,我已经给他们上了一课。不会是他们……”真心说,但不会是你们学校的人又会是谁呢?

“我不管我是不是你们学校的人。反正有人跟我过不去。游戏结果就出来了。看完再说吧!”真的找不到小姚了。她会去哪里?

“大家好,我是你们最喜欢的高戈。比赛正式结束。经过两所学校学生的选择,我们评审团的慎重衡量,以及大家的支持……”想说什么就赶紧说比赛结果,很着急。".现在投票结果出来了,今天比赛的获胜者是……”

比赛非常紧张,所有人都同样紧张。我们会赢吗?

【第25篇】自己的第一次

我们的第一次是多么有趣。也许有了第一次,我们会变得更好。但是,这第一次也会给我们启迪,给我们人生哲学!

我的第一次,让我念念不忘。我记得那些日子,爸爸妈妈哥哥中午都不在,家里空荡荡的。我自己做饭吃,感觉很孤独。我心想:为什么我每天中午都一个人吃午饭?这时,我站起来慢慢走进厨房,不小心发现了一袋面条。我想:我还是自己煮面条吧,不吃泡面了。这不仅学会了煮面,也学会了独立。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我打开面条,按照上面的步骤煮了一些面条。首先,将面条浸入沸水中,然后搅拌分开。最后,捞出煮熟的面条,加入他们喜欢的菜肴。

第一次是如此有趣,是我们生活中必须经历的,我们可以从第一次中得到很多启示。通过第一次,我明白了,别人虽然会照顾你,但不是永久的,懂得依靠自己的人才会知道!

【第26篇】第一次徒步1200字以上

xx年7月1日,早上8点,我兴奋的醒来,因为今天妈妈要带我去富康西方旅社组织的徒步旅行。

早饭后,九点左右,我和妈妈带着一个叔叔阿姨坐公交车去了富康俱乐部。等车的时候,俱乐部的大叔给了我们很多吃的,有黄瓜,西红柿,梨,矿泉水,牛奶,糖果,方便面,鸡腿,鸡爪等等。10点,我们这群18个徒步旅行者上了一辆小公共汽车。路上大家有说有笑,天气很好,是爬山的好日子。车开了一段时间后,路开始很颠簸。我惊讶地看到,窗外全是未修的石头和土路,两边杂草丛生,蒲公英大如球。走了大约一个小时,我们到达了徒步的起点,——的水磨谷,那里风景优美。领队安叔叔叫我们下车徒步。

刚下车的时候,有几个地方需要过河。大家互相帮助,踩在石头上,安全通过。还有天然木桥——。一棵大树过河。我们爬上树杆,安全过河。一路上,我们看到山、水、各种石头、羊和哈萨克村民在吃草。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开始在山脚下爬山了。为了攀爬安全,领队安叔叔让我们遇到合适的木棍,捡起来打一场手仗。我也顺手挑了一个。当我真正开始爬山时,我意识到爬山比平走累得多。还好我不算太累,一直和舅舅在最前线。爬一会儿就把叔叔阿姨丢下了。为了不把队员分开太远,我们前面的人爬一会儿,休息一会儿,等后面的队员。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妈精疲力尽。我看到妈妈背着一个太重的背包,帮她提了一会儿。

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领导安叔叔说他正在五棵树附近吃午饭。那五棵树真的很特别。他们靠得很近。我妈在他们面前拍照。我们午饭吃的泡面爬完真的很饿。我拿起鸡的大腿吃了起来。吃完鸡腿,西红柿黄瓜鸡蛋配醋调料做的好吃的方便面让我吃了一顿大餐。晚饭后,为了给妈妈减轻背包的重量,我喝了两袋牛奶。

吃饱喝足后,领导安叔叔说,为了环保,不能把白色垃圾留下。我们收拾好自己产生的所有垃圾,休息了一会儿,继续爬山。我们一路渴着喝矿泉水,吃水果和黄瓜。当我们累了,我们坐在任何地方休息。休息的时候也和一个大叔躺在草地上打游戏。我一路带头爬山,终于到了最高点。我第一个看到山脚的天池。领队安叔叔告诉我们,爬到最高点看到天池的前三名球员可以免费参加他们俱乐部的三周年纪念活动。

慢慢的,我们开始下山,8点左右到达天池——徒步的终点。我们乘公共汽车回家。在回来的大巴上,领队安叔叔让一位阿姨对我们今天的徒步旅行做了总结,并颁发了两个最佳小选手奖和一个最佳奉献奖。我获得了一个最佳小选手奖,阿姨给我带了一个花圈,让我很开心。回来的路上,我妈告诉我,我也成了一个小“驴友”,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的名字。是指参加自助旅行、探险、爬山、穿越等活动的情侣。它来源于“旅行”和“绿色”的谐音。“旅游”是指旅游,“绿色”是指不污染环境的环保。因为驴能吃苦耐劳,所以我喜欢做这样的“驴友”。下次,我会继续以“驴友”的身份徒步出门,不仅锻炼身体,还可以欣赏大自然的风景。

这是我第一次步行。

【第27篇】大英雄李志豪(第2段)作文3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李志豪离开了他的主人。李志豪去了一个村庄。他抬头一看,看到一个用金子写着“赵家村”三个字的牌子。李志豪心想:“赵家村一定姓赵。”我先找个地方住。当李志豪走进村子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地主向一个农民的老叔叔收取耕种费。老叔叔说:“这些年没下雨了。你从哪里弄来的食物?”房东把他叔叔扔到一边。

李志豪非常生气。他飞起一条腿。他看到一只老虎从房东后面飞出来,突然把李志豪踢到了一边。老虎抓住李志豪的衣领,用拳头在李志豪的肚子上打了五六拳。李志豪深深地吐了一口血。当老虎看到李志豪吐血时,他非常害怕。砰的一声,老虎被蒙面侠客踢倒了。大个子说:“给我冲。”楼主还说:“可以,给我。”蒙面侠客三拳两脚打伤家人。当老虎看到糟糕的情况时,他命令离开。没人想到老虎离开后,蒙面武士的剑会刺向李志豪。李志豪的伤越来越重,老人背着李志豪回家了。

[第二集结束]

【第28篇】第一次挣钱1200字

作为一个赚不到钱的中学生,每天都很难花父母的钱。有一个暑假,口袋里赚了18块钱,真爽!

暑假还有两个月,整天在家看电视很无聊。有一天,妹妹神秘兮兮地对我说:“小哥哥,别慌。让我们明天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你会去吗?”“有意义的事?”我的灵魂来了。“什么有意义?”“去市场卖东西。”“嗯,我去,我去!”我拍拍手,高兴地跳起来。

第二天,我们早早起床,吃了早饭,匆匆赶往市场。这一刻,我像大老板一样开心。平时爸妈说我没出息,我就忍不住张嘴。今天,我要展示我的才华,做好工作,让他们看到我的实力.我忍不住笑了。

当我们到达市场时,我们找到一个摊位,把东西整理好。我们坐着等第一个顾客来,不是因为东西太少,就是因为市场上东西太多。我们摆了两个小时的摊位,但是没有人买,甚至没有开价。烈日照在我们身上,真的太热了。路边的树无力地耸着头,衣服都是汗。我受不了了。

对面还有一个卖同样商品的摊位,大概不太受欢迎,摊主也在那里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摊主不知道去哪里拿扩音器。“路过,别错过,十块五种,走一走,看一看,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他喊完之后,我们的生意差点就泡汤了,他那摊子好多人都在挑东西,“我要三种”“我也要三种”.忙。其实他的东西花了十块钱,我们只要九块钱,但是还没有人来买。看来我们要注意卖东西的方法了,急着想看到客户大批往那里跑。我在叹气。这时,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抱着一个孩子来到我们的摊位。孩子说:“妈妈,我要这个。”“别吵了,让叔叔给你拿过来。”“大叔!”我妈总说我是幼儿园的孩子。嘿,没人叫我叔叔吗?兴奋而自豪的我赶紧收拾好东西,递给小女孩。“多少钱?”“三元。”“这里。”“谢谢你!欢迎下次光临,再见。”有了第一次赚的钱,我几乎可以飞了。那边的客户听说我们只要三块钱就能买到一样的,客户蜂拥过来,让我们忙得不可开交。“阿姨,叔叔,阿姨,再见,走好,欢迎下次光临。”用了那么多文明用语,嗓子都哑了。太阳真的很亮。太阳是.光彩照人。

时间过得真快。下午四点,我们关门了。经计算,每人18元。看着赚来的钱,说不出心里话。“小哥哥,买根冰棍,润润嗓子,退烧。”冰棍女士和蔼地说。平时肯定会买一个,但是这次犹豫了。来之不易的钱太珍贵了,我花不起。

这次我学会了努力,体会到了“不当家不知道饭贵”的道理,学会了很多书本上难学的东西,会让我受益终身。

陶德志教官

【第29篇】〖玄幻〗凤舞绝代(第六章)作文1400字-初中初一作文

第六章:十六年成就(下)

“这是肯定的。我是古家的人,应该是这样的。”嫣同意地点点头。

“那么,严复,在你离开之前,我们四位长老一致决定,考验一下你这十六年来的学武成就,可以吗?”古竟道。

是时候来了。严复心想:“你决定的事,我一句话也解决不了?”严复轻轻答道:“当然……”

顾竟然从自己的长袖里掏出一根坚韧的竹条。看来这是古代对付严复的“利器”。“对于我年纪大的你,我用竹条做武器,省得你古瓷师傅跟我说我以大欺小,露出你寒阳双刃。”古竟然很大气地说道。

这是莫大的福气。要知道,整个浅火城都得给他几分薄面,除了古桥能半招打得过他。

谁知严复非但没有偷偷笑,反而露出不悦的神色,从右手里摸出一根和古代一模一样的普通竹条,道:“严复若用寒阳双刃剑,对四长老不公。那不就是下面的罪行吗?”说完,严复笑了。

顾不怒反笑:“好久没有人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了。你的勇气非同寻常,而且是另一种勇气。好吧,让我公平地跟你打。”

顾意外地接着问:“严复,你选择打还是不打?”

打架是决定胜负的一招。只能用自己的技能。这个招数不能慢。不然就算死了也没人帮你报仇。很干净很快很有说服力。这是大多数战士在最后战斗中喜欢的战斗类型。如果他们想赢,关键在于谁先动。而战争则比较艰苦,一个个打来打去,直到一方认输。

看现在的情况,严复肯定是吃了武斗的苦头。别问了,严复必须选择战斗。

“文。”一句话干净。如果她选择了战争,她永远不会是老人的对手。况且武斗太讨厌了,这也是其他勇士喜欢武斗的原因。

古瓷向古使了个眼色,古很快明白了意思:让严复先动。当然,即使他没有,古也会大发慈悲。

“规则是,一方的武器不能碰到另一方的身体,否则就判输。毕竟我是后辈。这一次你先动一动。”

严复没有拒绝,点了点头。然后,扬起嘴角微笑,“对不起,四长老。”

然后严复的身体像疾风一样席卷了古竟,像一团黑色的头颅砸向了古竟,好快!没等顾暗暗吃惊,严复已经掏出了竹条。他先在空中飞舞一个“扇”字,然后竹条抽向顾的头。御堂其他人都很惊讶。要知道,古代剑术中的“米阴”法不过是一个小把戏,有些兄弟是为了讨老婆欢心才学的。真正的用处只是好看而已。就算严复最后做出的劈招是黑剑决中的第一招雾剑风斩,也不可能伤害到古竟。严复在想什么?

古代武术不是造出来的。虽然被严复的速度惊呆了,但他很快清醒过来,意识到竹条落下时,他转过身,迅速闪了过去。

顾装出一副笑脸,对严复说:“小姑娘,你输了,没遇见我。你还是放弃吧。你不用拿我下一步怎么办?”

大家都知道这一定是古代的胜利,也没想到严复这16年的成就不过是一个花架子,让四长老不解。

“不,是四长老。你输了。”严复开心而无辜地笑了。“看看你的肩膀。”

古风吓了一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片竹叶出现在他的肩膀上。不用说,肯定是严复刚比较的时候留下的。

皇家大厅立刻陷入了沉默,一串掌声笔直地响起。鼓掌的是古桥。古桥分析道:“规则是一方的武器不能碰到另一方的身体,否则判定为输。但是没有说是否互相伤害。嘿,你刚才用了‘丢印’法帮你把叶子和竹条分开。你的体温刚刚让34片叶子中的一片落在古老的叶子上。你这16年的成绩真的让我很惊讶。估计我们四个人当中古瓷的基础可以和你比。”

【第30篇】第三只手作文1900字-初中初一作文

既然美容技术这么发达,其成本必然会降低,全民整容时代已经到来。有人说不用胳膊腿就可以组装,所以也可以考虑加一些零件。刽子手博士敢于挑战一切科学问题。

有一天,一个老人去找刽子手医生,要另一只手。“为什么?”这个问题引起了医生的极大兴趣。老人说他老了,挠现有的手背很难。你能不能在背上种一只新手,想挠多少挠多少?医生笑了。他愉快地接受了老人的请求,非常愿意帮助他。但是,过几天,一个新手就会长在老人的背上。这个新手温柔敦厚,不仅能享受挠痒痒的乐趣,还能在老人蹒跚时扶着墙。就像老人加了一个孝顺的女儿,给老人带来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老年人的舒适和幸福与日俱增。

故事在网上疯传,人们向往第三只手。已经找到了刽子手医生,希望能给他们第三只手。有的是汽车司机,原来两只手放在方向盘上,希望有第三只手放在胸前,不仅用于开车时点烟,还可以用来接手机。有的外科医生做手术时器械太多,经常感觉手不够用。他们希望把第三只手放在腋下,在做手术时帮助他们。有的是搬运工,搬运的手越多,就越想把第三只手放在肚子上的货物,这样搬运重物的时候就能撑住屁股。有的酒店服务员想把第三只手放在肋下,这样可以多任务洗碗,减少劳动。有的拳击手希望自己的第三只手放在腰上,在比赛中可以偷偷靠近对手而不犯规。有的是精英运动员。打麻将的时候一手打牌,一手验钱,还缺一手抽烟。他们希望把第三只手套在脖子上,打麻将不耽误抽烟。有的是电脑打字员,他们也希望多一只手来提高打字速度.总之,各行各业的人都在开发利用第三只手,每个人都在疯狂地寻找刽子手医生,无论如何安装第三只手,虽然有些人还没有找到第三只手的确切用途。“挠痒痒是值得的”,时髦的人都安慰过自己。

第三只手的出现给时尚界带来了迅速的变革。世界是如此复杂而简单,你有我,我有你环环相扣。由于第三只手位置的不确定性,时尚风格多种多样。时装表演的次数是以前的五倍。以前你唱歌的时候,我就出现了。现在,当你开始唱歌的时候,我已经出现了,甚至所有人都同时出现了。这一切都归功于刽子手博士。

一天,一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来到医生的整形办公室。他要求第三只手放在腰间。“请问,你的目的是什么?年轻人!”医生问。“我睡觉的时候拍着肚子,为什么?没有?”“是的,我们将为所有顾客服务,直到你满意为止,”医生谦逊地说。

谁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原来是个小偷。他在时装秀上偷各种高级时装,然后卖很多钱。刚开始他丢过几次手,现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一只手放在腰上,平时藏起来,偷东西的时候用另外两只手做掩护,这样被偷的人不容易意识到心态的影响。他因自己的异想天开而兴奋地大笑起来。

时装表演如期举行。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前面提到的第一个“吃螃蟹”的老人。既然他的生活被舒适和幸福所包围,来参加时装秀是很自然的事情。更何况他的第三只手是背在背上的,所以他的具体服装的设计就更难,更有挑战性。如果设计不合理,戴着就像炒锅一样,很难看。所以,老人就忍不住关心——。在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里,注意衣着是每个公民的必修课。

大概是因为同样的一种怜悯,老人特别关注那些装了三只手的人。老年人会饶有兴趣地享受别人第三只手的具体使用,有时会拿它和自己的比较,更经常把它当作饭后谈资。老人注意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小伙子明明腰间装了第三只手,却藏了起来,好像怕被人发现。不正常。人们照例安装第三只手,这是经常用来炫耀的时髦标志,怕别人发现,一般也不会藏起来,除非有什么难以启齿的地方。老人很快发现了年轻人的“秘密”。他看到那个年轻人来到衣架前,假装用双手看着一种时尚,看着,迅速从腰间伸出第三只手,把另一种时尚塞进裤子里,然后漫不经心地离开了。老人气得眼睛里的沙子都揉不出来了。他可恶的性格让他忘记了年龄。他喊道:“抓小偷”。然后他扑倒在地,与小偷搏斗。

老人的第三只手帮了他很大的忙,在场的很多义人们也伸出了援手。第四只手,第五只手,第六只手.每个人都联合起来制服小偷。小偷虽然也有第三只手,但那是一只伸不出去的黑手,最后只能屈服。

很多媒体采访了刽子手博士,请他谈谈这件事。刽子手博士说:“任何技术发展都是一把双刃剑。就像‘核技术’一样,可以用来发电,为火箭和潜艇提供动力;它还可以用来制造武器和摧毁人类家园。化妆品技术也是如此。有了第三只手,君子用之以利,小人用之以盗。但是科技的发展永远不会停止。”

刽子手博士说得有道理。

作文第初一(30篇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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